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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化的传播:人、媒介与社会关系的形上之思(8)

来源:哲学动态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2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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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小威拉德·罗兰:《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序言》,载[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董璐、何道宽、王树国

[美]小威拉德·罗兰:《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序言》,载[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董璐、何道宽、王树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3页。

[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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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忠党:《传播媒介与文化: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研究的三个模式(下)》,《现代传播》,1996年第5期,第19、18页。

[加]哈罗德·伊尼斯:《传播的偏向》,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美]保罗·利文森:《软边缘:信息革命的历史与未来》,熊澄宇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陈力丹:《试看传播媒介如何影响社会结构——从古登堡到“第五媒体”》,《国际新闻界》,2004年第6期,第33—35页。

[加]斯蒂芬妮·麦克卢汉等编:《麦克卢汉如是说:理解我》,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5页。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4页。

严三九:《融合生态、价值共创与深度赋能——未来媒体发展的核心逻辑》,《新闻与传播研究》,2019年第6期,第14页。

荆学民:《重新省思政治传播的价值旨归》,《新闻与传播评论》,2019年第5期,第20页。

转引自[美]约瑟夫·劳斯:《知识与权力——走向科学的政治哲学》,盛晓明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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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引自[德]马克思·舍勒:《哲学人类学》,魏育青、罗悌伦等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17页。

传播犹如居住、营养、教育等,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要。回溯人类文明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围绕信息传播的问题意识,如“谁在言说”“为何言说”“如何知道”“怎样言说”“说了什么”“是谁在听”“言说效果”等,引发有关人类文明的传播与思考,甚至影响着人类文明的进程。人类的社会生活、文化活动离不开传播,同时,社会的文化属性是人类传播行为的本质存在。然而,面对技术革新带来的有关“媒介”认识的偏向、传播学在中国及国际上出现的身份焦虑、人才培育中的文化修养迷失等问题,我们必须要重新思考文化与传播的关系。对传播活动而言,文化既是来源也是资源,因为“它提供‘可以获得的意义’,这些意义极大地影响文化成员‘能够表达的东西’”①。文化既是内容也是形式,历史地看,文化或许并不直接教导我们如何实现传播效果,但它可以告诉我们如何使自己配得上有效传播,能把困顿的传播行为变得意味深长。文化既是价值观也是方法论,传播不只承继文化,还要创造文化。一方面,引自西方的传播学所用范畴、范例、方法等一直面临本土化的问题;另一方面,植根于中国传统知识体系发掘当代传播学话语,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而“作为文化的传播”的传播学学科定位,理应是可行的建设路径。一、人的媒介与媒介的人:以人的传播实践为本的文化理念从人类思想史来看,如何审视人与媒介的关系,早已进入思想家的视野。人与媒介的关系,实为人与物、我与物等传统命题的延伸。除了“媒介是人的创造物”这个占据统治地位的媒介工具论,还有“媒介是人的延伸”的媒介环境论以及“人即媒介”的媒介文化论(或互动性)等多个主张。每个主张均有与之相适应的媒介技术情境及其现实逻辑。随着新媒介的兴盛,我们需要重新认识人与媒介的关系。1.媒介变革引发人与媒介关系的思考宇宙万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人们或视物茫茫,直观物我浑然之感;或出入宇宙,辨析物我昭然之义。对此,中国哲学创设了“源流”“本末”“体用”“道器”“一多”等概念,西方哲学有“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等诸多范畴。然即便如此,人类审视世界,仍时有类似于如何找到白天和黑夜分界线的困顿。由此困顿,人类的自我认识及其关于与自身创造物之间关系的认知,就会发生转向或偏移。历史上关于人与媒介关系的认知,就是如此。严格地说,作为“关系”“中介”的媒介无处不在,万物也因媒介而普遍联系。同时,人类在不同时期都曾创造出最新的媒介技术,并借助这些技术实现讯息的交换。在一定意义上,技术及技术的媒介化是人类创造性思维的物化,可被视为人类身心的一种延伸,是人类与外部世界联系和抗衡的中介性工具。在人与媒介之间,人是主体,媒介是人类创造物的载体。因此,传统主流的媒介解释理论都把人与媒介联系在一起加以认知,而不仅仅以媒介(物)为孤立的研究对象。自工业社会以来,科技的迅猛发展及其带来的媒介技术变革,不断地改变着人们对媒介服务环境的认知。20世纪以来,媒介革新更是达到历史的新高度,从而催生出诸如“媒介是人的延伸”“媒介即讯息”等现代传播学的主流论断。虽说马歇尔·麦克卢汉自称并非媒介技术决定论者,上述言论只是他关于媒介价值的比喻修辞,但伴随着当代新媒介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还是有很多人从强化媒介中心论的角度赋予麦克卢汉媒介观“新”的意义,认为“媒介形式与媒介的具体内容相比毫不逊色”“或许可以说麦克卢汉更强调硬件而非软件”②……诸如此类,均告诉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人与媒介的关系,强化人类文化学视角,守护以人尤其是人的传播实践为本的媒介本质论,科学把握当今新媒体的人学意义。2.媒介文化神秘主义的存在及反思从人与媒介相联系的角度说,媒介对人类具有一定的反作用。每一种媒介都以它自己的方式储存信息,限制文本,引导接受者接受信息的方式或兴趣。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不同,文字符号与影视符号有异,线上与线下更是相去甚远,即便是同一种媒介,因其结构及目的不同,信息呈现方式也有区别。可以说,每一个媒介在人类的使用中,都会以独特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情感趣味乃至社会的组织结构。而每一次媒体变革无不推动了知识学习、接受及更新的方式,更是孕育、促进了新的知识阶级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代之人,每与媒介相表里。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在20世纪70年代所提出的“三喻文化”说(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后喻文化)③,即是从传播学角度思考“代沟”问题的文化生成与传承的理论。人们常言的“代沟”,便与代际之间掌握、熟悉的媒介密切关联。如今因使用媒介获得信息方式不同而带来的代际差异,可谓愈演愈烈。不过,我们不能将媒介的反作用抑或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视为媒介具有了“神性”和“魔性”,认为媒介具有操纵、支配以及奴役人类的功能。正如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一样,有一种来自“大自然”的声音,“我并不需要人类,人类却离不开我。没错,你的未来由我决断……”④。其实,这里所传递的是破解“人类中心主义”的论调,希望人类选择善待自然、敬畏自然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将大自然神性化。在人类早期生产力水平较低的远古社会,人们不得已只能将仓颉造字神话化,表达他们对媒介的诞生敬字如神般的神秘感知。然而进入科学、理性的时代,再次将媒介文化神秘化,那就需要反思了。20世纪以来,“媒介中心论”日渐兴盛,部分论者认为对于媒介来说,人类是它的载体,出现了把媒介及其文化与它的人类载体区分开来的思潮,将人的精神世界及其产品视为“媒介”这个绝对理念的客观化。这一极端走向,带来的结果就是媒介文化的神秘主义。因此,网络新媒体、4G技术以及已经到来的5G媒介环境,似乎使常人长出了顺风耳、千里眼,我们固然可以有震惊、神奇乃至奇观的体验,也需要像敬惜字纸一样尊重新媒体传递信息的规律及功效,但若将此媒介功能无限放大,以“媒介中心”构建人类的社会结构,无疑是对人与媒介关系的曲解。因为,“媒介毕竟是社会的媒介。媒介为社会中的人所运用”,真正“具有神性和魔性”的是人类。⑤在这一点上,我们尤其不能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境地,因为通过对传播学历史的研究,可以看出,“所有当代的媒介和传播技术都看作是人类基本的、与生俱来的传播能力的延伸”,“现代媒介技术只是最新的技术形式而已,虽然非常重要,但是并未超越远古人类的传播技术形式中已经包括的各种类型的语音、手势、戏剧和社会仪式”⑥。而这些传播形式在不同时期都曾以“祛魅”的方式,发挥着传递真善美的“魅力”作用。3.“人即媒介”说与传播角色论人类活动及其文化生成本身就是一种传播现象,一直存在于某种媒介“场所”之中。我们无法离开符号以及信息的交流,来讨论人的社会活动和文化的创造发展。在媒介传承与创新人类文化的历史进程中,每一次媒介变革似乎都曾带给人类有关技术神话的体验与认知,但最终还是回归了以人的传播实践为本的媒介本质论。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始终注重通过创造和革新传播媒介储存体内外的记忆,扩展自己的活动范围,并具有反向适应和寻求互动的意识,制造自己的思想工具。观察、思索、阐释和了解各类符号系统,掌握丰富多样的传播模式,是人类公认的个体成为社会人乃至文化人有机组成部分的最重要途径,“更易获得传播技术”往往成为社会阶层差异的“最明显的指示器”⑦。故孔子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不学《诗》,无以言”⑧。除了实际功用,中西方学人都认识到包括语言在内的媒介是人际沟通的桥梁,对人类而言,媒介是治疗苦恼的医师,具有治愈灵魂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因此,那种仅仅将媒介视为外在于人的一种载体、渠道或工具的主张,并未能真正把握基于人与媒介相互联系下的以人的传播实践为本的媒介本质观。人在创造、运用媒介的同时,始终与媒介处于共生状态,或是媒介的一部分,或直接扮演着媒介。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主张在道与人的互动中,“人”要有成为“弘道”媒介的自觉意识。于是,他构建了以“言传身教”为主要特色的传播观,“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⑨。作为媒介的人及其言传身教的传播方式极大地发挥了传播者威信暗示的作用。这在网络与社交化媒体占主导的新媒介环境下,有着积极的建设意义。人也是一种媒介,意在强调人作为媒介的地位与责任。当然,作为媒介的人,即承传信息或言说的“人”,已非自然的个人,而是某种“角色”,是被“话语形构”所设定的“角色”。从传播过程而言,信息传递需要角色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期待,这个“角色”让说话者拥有了在某个问题上的发言权,同样也承担着相应的传播伦理责任。对受众来说,“角色”的发言及其言说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从组织传播的角度说,组织中每个成员都应担负着某个角色,且在实际传播中角色必须具体化。当然,这个角色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正式的角色,即责任、权利、义务此类通常被明确规定的角色,其传播信息的合法性表现为一种“正当的权威”,这也就是孔子所强调的“正名”思想。现如今在社交媒体环境下,我们尤其要重视传统的“非正式的角色”。在多元化的社会舆论中,这个“角色”极可能产生如“公认权威”的传播效果。由此,在人与媒介的关系上,倡导以人的传播实践为本的传播理念,实质上就是要强化对“传播角色”的教育与引导。二、媒介技术与文化:思想被赋以轻快特质的路径技术性与文化性,是媒介的基本属性。媒介技术与文化的关系,实为技与道、形而下与形而上、实践与理论等传统命题的延续。媒介演变源自技术革新,从口语/文字时代、印刷时代、电子/网络时代,到人工智能时代,无不以技术创新为物质基础。比较来说,传统社会的技术革新及其媒介化和社会推广应用往往有着一个较长的时间差,故而能得到使用该技术的民族及其文化的长久浸润。或者说,传统媒介自身拥有一种文化生长的时间保证,故而,“技道并进”“技道合一”及“技近乎道”等成为中国古代关于媒介技术性与文化性相统一的共识。然而进入现代社会,一种技术发明和该技术的社会应用之间,抑或说技术媒介化的时间差越来越短,致使现代人普遍重视媒介的技术性而无暇顾及直至忽视其文化品质的塑造。1.新技术革新背景下媒介文化建设的紧迫性按媒介心理学的一般认识规律,新媒介起初总是不受传统媒介的欢迎。譬如文字发明后,虽然自三代始便有“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⑩的记事制度,滋养了儒家极重书籍传播的文化传统,但如《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记载,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即云:“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老子这种“不以书籍所传言语为重”的态度,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当时口语传播遮蔽文字传播的现象反映。如果说,孔子的“言能尽意”媒介观更多地体现出书面语的传播要求,那么老子、庄子等道家的“言不能尽意”说则主要承传了口语传播的文化脉络。同样,在苏格拉底看来,那种书写可以让“人更加聪明,能改善他们的记忆力”的观点,只能是“头脑实在是太简单”的人的想法,因为文字会扼杀人的精神,在“灵魂中播下遗忘”,“装的不是智慧,而是智慧的赝品”。与此相对的,那种如口头演说等“更加本原的”“活生生的话语”,远胜过“用墨水写下的东西”。当然,作为当时新媒介的文字在信息存储、异地传播及其“再现”功能上,毕竟拥有口语传播无法比拟的优势,故而成为反映人类文明肇始和文明承传的代表,至今仍被看成第一媒介的符号体系。不仅如此,文字符号在漫长的人类文明进程中,伴随着印刷术的推广应用,业已滋长成蕴藏人类文明的思考,具有自身文化特性的意识化符号系统。与文字的媒介化及应用时间相比,近百余年如19世纪习惯于传统书本文化的人痛批各种平面媒体为“可憎激情的渣滓”,20世纪以来如电影、电视、网络、手机等都曾有过被诅咒为“恶魔”的经历……但往往是这些新媒体自身的文化特性尚在构筑之中,就已经被新的技术及其媒介化所取代。在这个快速变革的时代,如今已经不必怀疑以因特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对生活的影响,反而将适应各类新媒体的存在视为今人一种新的文化素质。只是人们关于这个新素质的兴趣点逐渐从媒介的文化性移向了技术性,从而更加关注媒介的“技术—生活”而非“技术—文化”的世界。2.“技术—文化”路径是发挥新媒介内在力量的保障文化是当今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于国内,这是中华民族“富起来”之后的精神需求、价值需要,反映出人们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参与热情;于国际,与互联网、新媒体革新带来的“地球村”图景密切相关,原本需要跋山涉水、跨洋过海方能捕获异域信息,如今可以在瞬间触摸中完成交流交融交锋的过程。当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某种思想或术语的“流行”与“泛滥”往往并行而至。“文化”一词便遭遇过这种尴尬,不少学者均指出“文化”这个概念已经超越了其有用性,不再保持所指的特性。这种批评对纠正那种“泛文化”偏向意义极大——那种“什么都是文化”的现象,往往就是打着文化的幌子制造着“假文化”“庸文化”。与“文化”一词处境类似的,则是“传播”所陷入的窘境。不仅“新闻无学”“新闻传播人才人文修养不足”等,俨然演化为人们的一种刻板印象,而且狭义的新闻专业主义、传播技术主义等,也将新闻传播学科的建设带进了某种内卷化的死胡同。与“文化”“传播”的尴尬处境类似,媒介及其技术也是一把双刃剑,“既被用来讲真话,又被用来撒谎;既被用来教育人,又被用来欺骗人;既拓展头脑的扫描范围,又使头脑懒散”。从人与技术的关系角度说,“人类既是技术元素的主宰者,也是它的奴隶,我们的命运将是保持这种令人不快的双重角色”。针对新传播技术到底是“救世主”还是“恶魔”的问题,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并利用新技术的媒介功能,更要重视新媒介自身文化的建设,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它们在技术层面上的价值。电子与数字媒介不仅在信息存储、检索传递等技术上,而且在文明呈现、重构文化上,同样具有印刷媒介绝对达不到的优势。唯有立足于新媒介“技术—文化”的建设路径,方能真正发挥其内在的力量。海德格尔曾说过,对于真理来说,技术不仅仅是呈现的手段和工具,而是“一种解蔽方式”,即“在解蔽和无蔽状态的发生领域中,在无蔽即真理的发生领域中成其本质的”。由此,可以深度理解技术媒介化所呈现、传递、阐释与再造文化的功能。作为文化形式的传媒,其本身即负载着文化承传效果的责任,新媒介更是需要在讯息交流和生产的过程中塑造自己的文化秩序。文化是象征符号体系,也是意义之网。媒介是文化的一部分,媒介本身就是文化。文化建设不仅为一个新媒介的技术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也是技术应用的发展方向和拥有意义的理想境界。3.符号化是技术媒介化的文化发展向度媒介技术性与文化性的融合,必然走向以传播为中心的媒介人类学观。美国西海岸电话公司广告云:“技术将为人提供更多的时间,使人生活得更像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符号化是技术媒介化的文化发展向度的突出体现。哈罗德·伊尼斯说:“人思考的时候,用的是符号而不是物体。”媒介及其传播方式的革新,其人类学本质即在于让人的交流、信息存储乃至思考更加“轻盈”。人类较早使用象征物进行信息传播与思考,透过各类象征物便可理解早期人类的知识、经验和信仰。文字的发明使得“脑子就从记忆的重负下解放出来”,同时“‘由于摆脱了石头这个沉重的媒介’,思想被赋以轻快的特质”,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抽象思维的能力。信息存储、挖掘与提取是媒介革新程度的重要标志,当代数字新媒介技术在存储“量”、挖掘“面”、提取“速”等方面,超越了所有传统媒介。同时,数字技术(键盘、录音及其转换等)的传播方式正在改变着传统的“书写”方式。随着人们敲键、触屏等技艺日渐娴熟,“思想获得了轻灵”的感觉较之前有明显的改观,思想和活动的世俗化日渐明显,但尚未达到“书写”时思想获得的轻灵程度。正如亚历山大·菲尔德指出的,“决定技术成功的不是它的硬件,而是它的软件”,如何学会将情感、思想转化为纸上文字、视频符号以及电脑存储器里的信息比特,以及掌握此过程中的脑力和体力的活动等等,既是媒介心理学、人类学需要求索的问题,也是数字技术媒介化的文化建设方向。三、媒介形式与传播内容:“内容为王”的践行策略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是有效传播的最佳方式,堪为传播艺术思想史上的不刊之论。《周易·家人·象》云“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突出传播内容及实践行为的人格意义;孔子有言“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强调媒介形式对传播效果的意义;孔子又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力主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可见,媒介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乃是言意、文质、文道、文德等传统命题的延续。不过,在传播实践中始终存在“形式至上”和“内容为王”的对立路径。随着新媒介的崛起,此番对立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1.新媒介品质传播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对媒介形式之于传播效果的认识,历经了“酒香不怕巷子深”“广而告之”“创意包装”直至“人设”等阶段。如何通过对媒介形式的设计吸引眼球、刺激消费,既直接作用于人们的显意识,又间接渗透人们的潜意识,依赖潜移默化的影响,控制人们的选择心理和行为企图,成为传媒院校、传媒公司等机构培养人才的主要任务。至于对原本有利于传播内容的专业把握以及文化修养支撑的课程,也伴随着新闻与传播院系的纷纷独立和新闻传播学科独立为一级学科的兴奋,而渐次被抛出于各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外。这一现象在自媒体时代尤为突出。因为市民或读者由受众逐渐变为兼有信息提供者的角色,改变了新闻报道一向由专业机构和人员负责的传统,出现了“市民新闻”,也导致记者角色的变化——在“把关人”的基础上增添了信息导游、信息经纪、信息中介等身份。因为“市民”大多缺乏新闻传播业的专门训练,也缺少“全职”的意识与职责,致使内容生产的品质弱化,新闻专业的形象及社会地位呈滑落趋势。2.“内容为王”的内涵及新要求亦如前文讨论人与媒介、媒介技术性与文化性关系时指出的,因新技术迅猛革新以及技术媒介化应用之快捷,新媒体已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无孔不入地吸引人们,不仅仅挤占、侵入着闲暇时间的所有活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习惯,还在不知不觉中发挥着某种文化塑造作用,发挥着它们的文化领导权的功能。媒介对我们个人和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深远,然这种影响始终正负参半:获得文学、艺术和思想信息,令人更加“文雅”抑或“娱乐”;强化对政治和社会的认识,令人更具“理解”“同情”,抑或“不解”“抵触”;有了情绪的“宣泄”途径,令人更加“平和”抑或“暴力”;冲破了人们的传统生活秩序,在家庭、课堂等空间中发挥着人际间的“聚拢”抑或“紧张”作用……这些新现象,无不与媒介的形式或内容所发挥的作用相关。“内容为王”是传播学的一条定律,然而这条定律如今是新闻传播学科研究及教学面临的一大难题。“随着媒介信息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获得、更具活力,文化的可能性也同时扩大了。真实与非真实、真与假、实质与表象之间的传统对立,在当代文化活动中已经丧失了其原有的意义。”虽如此,但若从传播史来看,品质化的传播无不是对政治、法律、经济、道德乃至文化的精准呈现,不仅如此,还要更加有规律地与各种元素融合传播。如此,方能编织成一幅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画卷。从传播过程来说,传播行为是一种对材料的处理过程,而有质量的传播,在“材料”的处理上,既要有能感之的能力,也要有能写之的水平。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传播效果并不取决于增加深度,而是决定于扩展广度,但是后者必定要以前者的有效呈现为前提。尽管媒体人及媒介教育者主张且努力实现专业化的知识技能,极力模仿甚至拥有如医生、律师等的专业意识,但他们在对象(顾客)面前的权威性与医生、律师完全不同。虽如此,亦不能为了吸引受众,而丢掉“内容为王”的信念和改变传播方式。如设计汽车广告,不再强调汽车在机械上的卓越,而突出了用语言、图像等来描述汽车的诱人乐趣。因此,“内容为王”的内涵,除了指传播内容的专业化认知、传播艺术的专业性技能,还包括传播伦理的职业操守等。如此,传播者在处理信息时才可能不被个人的兴趣、情绪、利益等因素干扰自己的传播判断。3.“讲好故事”与“真善美”三位一体的传播目的“真善美”是所有传播活动的内在规定性,只是不同的传播样式、传播风格或文化传统的理解有差异。如,艺术传播倾向于美的特质,政治、宗教、教育传播侧重善的目的,新闻传播则以“真”为灵魂,有了“真”,新闻传播才有资质谈论“美”与“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是所谓的“夸大”“虚假”宣传,亦不是形式上的“美颜”“保养”所能取代的。“真实、立体、全面”的要求,实则遵循了“真善美”三位一体的传播价值观,那种以善为目的,以美为形式的“真”,才是新闻宣传的真实。在传播实践中,始终存在以孤立、局部的事件为某社会本相的真实观,这就是未能深刻领会“真善美”三位一体中“真”之要义的表现。面对发生的事件,并不是说镜头不能拍摄、文字不能书写其中的社会黑暗面,而是说我们在考虑镜头不撒谎、文字不欺骗的同时,也要考虑镜头、文字会不会流泪的问题。遵循“真善美”三位一体的传播观,势必会对媒介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形式至上”的偏误、“内容为王”的内涵等产生更深刻的认知,更好地发挥品质传播的引导、教育作用。孔子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麦克卢汉指出“书籍是最早的教学机器,也是最早大批量生产的商品”……媒介及其形象表现始终发挥着现实参照系的作用。有鉴于此,故有学者认为“人类全部的经历似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在每个时代占优势地位的某种或某几种传播形式”,“传播的不同形式和媒介体验是人类经验发展的中心”。此说虽然意在突出媒介的作用,但现如今我们看到青少年普遍地将影视、网络、移动媒体上的形象转化为他们日常的行为,用其中的虚拟场景来解释或澄清他们所生活的现实场景,并深信不疑地认为他们获得的信息合法化,由此走进成人的世界,期待他们的观念能得到成人的认同。于是,我们并不再怀疑媒介化的形象在构建人类经验中的作用。每当这类媒介化的形象发挥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时,人们总是归功或归咎于媒介及其形式化的一面。由此,文字新闻“标题党”大行其道,图片新闻追逐“眼球经济”,影视传播刻意营造“明星效应”……诸如此类,一方面说明媒体展示方式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从媒介社会功能角度说,其所展示的“内容”更为重要。因为,影响年轻一代的,最终还是所展示的“内容”,而不是媒体本身。因此,我们在对媒介的形象系统的认知与把握中,在重视“技术性媒介”的同时,更要重视“社会性媒介”所担负的道义责任。四、媒介社会与文化共生:传播话语权的选择与建构“我们是什么”,是所有学科均要追问的话题。卡西尔曾说,“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个目标将永远伫立在探究的路上。与此同步的,则是“我们的对象是什么”以及“我们要言说怎样的事实真相”,实与人类的自我认识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这其中,立足于媒介社会,在人与媒介的文化共生中探寻言说话语权的构建路径,就是一个重要视角。1.“媒介化社会”的历史回溯与现实观照传播行为与人类文明同步。屈原《天问》提出170余个问题,首问“遂古之初,谁传道之”,即思考了人类文明承传的话题。孔子一生以传播周代文化为己任,时人即视之为“木铎”。“哲学之王”亚里士多德论及文明传承时曾言:“我们的远祖们以神话的形式把他们的痕迹流传给后代。”其《修辞学》被视为西方传播研究的开山之作,建立了含说话者、说的话、阅听者、场合及效果五个传播要素的“线性模式”。不过,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百余年来,传播学自身尚在建设之中。然而传播就是文化,或者说文化就是人的传播活动,在审视人类社会、文化及其变迁上,作为跨学科研究的产物,传播学或许可以提供一个新的立体的视角。因为媒介为社会中的人所创造和运用,接触和运用媒介是个人与社会交往的基本方式,该方式不仅是人类文化呈现的形式,而且有关媒介的规范与标准更是“文化生存和变化的重要社会基础”,故媒介本质上是社会的媒介。所谓“媒介化社会”,除了媒介无处不在的历史、媒介是社会媒介的性质,还包含媒介具有“反映”“改变”抑或“塑造”社会的功能。哈罗德·伊尼斯曾言:“一种新媒体的长处,将导致一种新文明的产生。”也就是说,“一个有关信息技术发展历史和发展未来的旅程”,既是人类社会创造与运用媒介及其革新的历程,也是媒介形态不断影响社会结构的过程。在口语传播时代,具有超常记忆力的人往往拥有话语权,“这就是历史上祭司之类的人为什么一定程度上控制酋长的原因”;文字及其书写的时代,因为识字、书写和表达需要长时间的训练,故而“只有极少数人有机会掌握这种技艺并成为统治者,构成一种等级性极强的线性的社会权力链”;印刷术则造就了信息传播向社会下层转移,趋向规模人群,为开启公共教育提供了条件;工业化社会带来了大众传播时代,报纸进入千家万户,“信息流动的加快,打破了社会的封闭状态”;电影、电视,特别是网络传播等电子媒介通过诉诸视听,改变了传统媒介使用者的身份标签,将传播带入信息共享时代,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2.人工智能时代文化共生方式的选择马歇尔·麦克卢汉一度预言:“我们正在迅速逼近人类延伸的最后一个阶段——从技术上模拟意识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延伸是进化的延伸。进化不再是千万年来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延伸,而是过去几十年那种信息环境的延伸。”当前,信息技术正由4G过渡到5G,如果说4G革新的是信息传播方式,那么5G改变的将是人类的社会生活方式,可以说,信息技术媒介正走向人工智能化。“人工智能”关涉到“人机耦合”的话题,但已不是指“技道合一”“得心应手”之类对某种技艺熟练掌握而达到的境界,而是指向人造的机器人或植入芯片的人脑。机器人能否思考是个未知的领域,亟待科学哲学来探讨。若有意识与思维,那么没有血肉的存在,是否合乎我们熟知的人类生命的概念?植入芯片的“人脑”这个存在是“人”还是“机器”,也需要研讨。说是机器,然它又是有血肉的思想者;说他是人,然他脑神经能向电脑输送电子信号,指挥机器臂,又类似一种物理事物。无论如何,正如古希腊智者学派普罗泰戈拉提出过的“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尽管翻译、写作等这些原先只有“人”才能完成的精神活动,现在可以由机器人替代,但机器是学习人类的,或者说,是人类教会机器学习人类。有论者指出,“人工智能的结构性缺陷和算法推荐的偏见决定了传播伦理无法通过纯粹的技术问题加以解决,媒介生态的平衡需要以一种人性化赋能的方式加以系统矫正,即要明确人类价值观在技术系统中的原则和尺度,让未来的媒体更安全、更道德”。虽如此,人工智能必将改变人类的生活、学习、思考的方式,影响社会结构乃至国家治理方式。这是人类面向未来,需要持续关注与思考的旅程。3.媒介与社会耦合中的传播话语权建构媒介与社会的耦合,很大程度来自于技术和科学这个中介。当然,“技术并不能等同于科学,技术只有被人使用时才具有现实性,而当技术被人选择和利用时,就以最为隐蔽和柔软的方式蕴藏着最为尖锐和鲜明的价值观”。法国哲学家布鲁诺·拉图尔进一步指出,“在现代社会,大多数新兴权力来自科学(不论是何种科学),而非来自于经典的政治过程”。有了技术科学的支撑,媒介在实现表述现实、传递信息这些基本功能的同时,能将可感世界和永恒世界联结在一起,融合成一个整体的巨大精神,有形或无形中创造着新的行为方式和道德准则,让自己成为文化生存与共生的场所,生产出无限的神奇。如此,媒介能扮演公共教师的角色,在大众传播时代,人们对近期最重要问题的认知,通常来自于“四到八周内的媒介教导”,如今所关注的则是近日的舆情热点。媒介也是“标准”的制造者,作为传播和塑造意识形态的媒介,“可以通过塑造标准化的展示方式来规范事物的内涵”,促成能影响整个社会的短期模式和长期习俗。媒介往往也是治国术的一部分,典型的如“基谱”对印加人的意义,“四书五经”在中国社会所扮演的角色。某种媒介的发展,可以说就是权力和文化的一种体现,是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与军事、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等方面的需求关系密切,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介作为人类社会交往仪式,理解“我们做事、思考的方式”,进而揭示“我们是什么”以及“我们不是什么”等人类文化学的问题,构建自身和社会群体。“文化就是人化”,文化由人创造,人亦是文化的产品。但考察人、媒介、社会与文化的关系,我们不能简单抽象地理解,尤其是“不应以人的抽象本质为中介,而应充分考虑到人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媒介变革背景下人的传播社会实践才是思考的逻辑起点。正如兰德曼所言:“每一个人首先为文化所塑造,只是然后,他或许也会成为一个文化的塑造者。”因此,对90后、00后等一波波的“后浪”来说,他们被新媒介、自媒体文化所塑造,也必将会成为一个新文化的塑造者。如果一味地鄙视、抵制、否定这群被新媒介文化塑造的人,就违背了人及其文化运动的规律。我们不仅要正视直至探究他们如何被塑造,更要思考他们将要创造怎样的新文化。注释:①②⑦[美]詹姆斯·罗尔:《媒介、传播、文化:一个全球性的途径》,董洪川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51、315、45、10、28、306、32页。③ [美]玛格丽特·米德:《文化与承诺:一项有关代沟问题的研究》,周晓虹、周怡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7页。④ 苹果公司广告人Lee Clow为保护国际基金会创意制作的公益短片《大自然在说话》(2014)第一季,中文版由蒋雯丽等人配音(2015)。[美]爱德华·威尔逊:《创造的本源》,魏薇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118页。⑤[美]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郭镇之、徐培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457页。⑥ [美]小威拉德·罗兰:《序言》,载[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第五版),董璐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⑧⑨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81、178、168、138、136、61、11页。⑩ 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73页。(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140页。柳诒徵:《中国文化史》(上),中国和平出版社2014年版,第399页。[古希腊]柏拉图:《斐德罗篇》,载江文编译《柏拉图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年版,第259—261页。[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董璐、何道宽、王树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36页。[英]安德鲁·罗宾逊:《文字的起源》,载[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董璐、何道宽、王树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3—44页。[美]凯文·凯利:《科技想要什么》,熊祥译,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第188页。[德]海德格尔:《演讲与论文集》,孙周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2页。[加]哈罗德·伊尼斯:《帝国与传播》(中文修订版),何道宽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1、47页。[美]埃里克·哈弗洛克:《希腊遗产》,[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董璐、何道宽、王树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0页。转引自[美]丹尼尔·希德里克《视觉电报》,[加]戴维·克劳利、保罗·海尔编《传播的历史:技术、文化和社会》,董璐、何道宽、王树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3页。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82页。左丘明著,杜预集解:《左传》(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616页。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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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哲学动态》 网址: http://www.zxdtzzs.cn/qikandaodu/2021/0127/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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